河南省万鸿医药有限公司
河南省万鸿医药
17337156637
15038182881
所在地区:河南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
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0粒X4板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2025480
产品标签:心脑康胶囊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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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执行标准 | 胶囊 |
| 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| 产品规格 | 10粒X4板 |
| 卫生许可证 | |
| 成份 | 丹参、制何首乌、赤芍、枸杞子、葛根、川芎、红花、泽泻、牛膝、地龙、郁金、 远志(蜜炙)、九节菖蒲、炒酸枣仁、鹿心粉、甘草。 |
| 性状 | 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和粉末;味苦。 |
| 功能主治 | 活血化瘀,通窍止痛。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、眩晕、症见胸闷、心前区刺痛、眩晕、头痛;冠心病心绞痛、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。 |
| 不良反应 | 监测数据显示,心脑康制剂有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腹部不适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、头痛、胸闷、心悸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,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个案报告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本品含制何首乌,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。 2、服药期间如果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、食欲不振、厌油、恶心、尿黄、 目黄、皮肤黄染、皮肤瘙痒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,或原有肝生化检查 异常、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,应立即停药并就医。 3、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4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|
| 禁忌 | 尚不明确。 |
| 贮藏 | |
| 保质期 | 36个月。 |
| 生产企业 | |
| 经销企业 | |
| 备注 |